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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2-00225 | 生成日期 | 2022-07-04 |
发文字号 | 宁林函〔2022〕259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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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现就彭生选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宁夏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清洁能源是绿色低碳能源,是我国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手段。为推进我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局积极协调,靠前服务,确保清洁能源项目尽快合法合规建设。
一是加强对接协调,确保项目落地。我局积极与相关厅局部门对接协调,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政策和工作重点,依据国土三调数据及2021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配合相关单位对拟占用使用草地、林地情况提前预审,协助新能源产业项目科学规划项目用地,避开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家规定的其他限制开发区域,确保我区新能源产业项目顺利落地。
二是加快用地预审手续办理。我局及县区(市)林草部门主动服务工作靠前,开辟绿色通道,从速从快、依法依规办理林地、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推进项目尽快合法合规落地建设。
三是为服务新能源产业及自治区重大项目,我局及时请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协调相关司局,争取国家林地定额指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0951-683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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