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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640000023/2022-00201 生成日期 2022-06-27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22〕90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前学法制度》已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17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627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丁一,0951-6836778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前学法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0-202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实际,特制定制度

第二条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前学法适用本制度。

学法形式:

(一)局党组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集体学法;

(二)专题学法;

(三)集中培训;

(四)业务(个人)自学。

学法的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四)党内法规;

林业草原相关部门法律法规

第五条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原则上每次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会前均要安排学法内容,并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第六条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在党委会、支部委员会和单位例会等会议前,组织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并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根据每年重点工作需要,开展集中法治培训,举办专题法治讲座,邀请法学专家作专题法律辅导,法治讲座每年不少于2

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将学法计划纳入年度支部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集体学法作为主题党日、支部会议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由支部书记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把学法活动纳入业务培训会议、工作会议和培训班等。

领导干部分利用"学习强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普法网、宁夏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加强法律知识的自学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每年年终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对一年来学法、讲法、用法、法治建设、普法治理、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总结。

第十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每年12月前将年度学法、用法、普法情况报送局党组并抄送资源管理与法规处。

第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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