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的函-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207 | 生成日期 | 2020-06-19 |
发文字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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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的函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发挥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典型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区林下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和监管办法(试行)》(宁林规发〔2018〕2号)规定,现就2020年度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评定范围
在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林下经济产出规模大、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或林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请每个县(区)推荐酌情申报1-2示范基地,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已经认定为国家或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经营。经营主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3年以上,信誉良好。
(二)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发展思路明确,注重生态保护。
(三)特色鲜明。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
(四)品牌突出。产品有自主品牌或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集约经营。经营规模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林下种植规模500亩以上;林下培植食用菌规模20亩以上;林下养殖利用林地300亩以上,并养殖禽类年出栏量1万只以上或林下养殖中蜂300箱以上;林下产品采集利用林地300亩以上;森林景观利用林地200亩以上。
(六)效益明显。年产值达到30万元以上,促进当地生态保护与建设。
(七)示范带动。基地与农户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农户30户以上,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
(二)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五)林地使用经营证明;
(六)近2年依法纳税的情况证明;
(七)依法诚信经营证明;
(八)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或发展规划。
复印的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单位或个人印章。
四、评定程序
(一)经营主体向所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择优遴选,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三)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复核后,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审定;
(四)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实,提出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议名单,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确认,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切实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工作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树典型、促发展的着力点,严格要求,规范程序,认真组织进行申报。
(二)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请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和监管办法(试行)》的要求,层层把关,把真正有基础、能发展、可示范的林下经济基地推荐上来。结合推荐评定工作,挖掘、总结、提炼出好的经验做法,积极示范推广。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开展市、县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选工作,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三)完善材料,及时上报。申报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与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正式文件报宁夏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书
联 系 人:周 珲
联系电话:0951-6836770 (传真)
邮 箱:nx_lgb@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
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书
(2020年)
申报单位(盖章):
申 报 县(区):
联 系 人: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 |||
1、名称 | |||
2、地址 | |||
3、注册时间 | |||
4、法定代表人(或理事长) | 亚博888的联系方式: | ||
二、经营规模 | |||
5、主营业务 | |||
6、产品品牌及“三品一标” | |||
7、主要产品及产量(吨、头、只、箱) | |||
8、经营林地面积(亩) | |||
9、固定资产投入(万元) | |||
10、职工人数(或社员数) | |||
11、职工(社员)人均年收入(元) | |||
12、近两年基地来自林下经济的产值(万元) | 2018年 | ||
2019年 | |||
三、带动能力 | |||
13、带动农户数(户) | |||
14、带动经营林地面积(亩) |
四、林草部门审核意见 | |
县林草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林草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自治区林草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