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科技成果信息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010 | 生成日期 | 2019-12-12 |
发文字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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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科技成果信息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拟面向全区征集一批转化成果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并选编重点科技成果目录。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科技成果信息的通知》(〔2019〕42)要求,现就征集科技成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6年以来形成的各类科技成果。主要包括:
(一)已登记的科技成果或已授权并实施转化的发明专利;
(二)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三)各类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产生的先进科技成果;
(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等各类赛事产生的获奖项目成果;
(五)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宁创新创业携带的科技成果;
(六)其它来源的科技成果;
(七)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励的成果,如有新成效或进一步转化需求,也可填报。
符合上述要求的同一科技成果只填报一次。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权属明确。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符合产业政策。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扶持政策。
(三)应用类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成熟度、较好的市场前景,已形成或预期可形成经济、社会效益。
三、填报要求
(一)报送成果信息的处(室)、单位要按要求填报材料,并于12月16日前将《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1)和《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局科技场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科技奖励证书、成果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效益证明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同时提供有代表性的照片3-4张(1m以上)。
联 系 人:苏全岭 联系电话:0951-6836691
电子邮箱:mail:sulinabc@163.com
附件:1.科技成果信息表
2.科技成果信息汇总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