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建工作 “互观互检”方案》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19-00465 | 生成日期 | 2019-09-18 |
发文字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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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建工作
“互观互检”方案》的通知
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开展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下半年区直机关党建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建工作“互观互检”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建工作
“互观互检”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开展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下半年区直机关党建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互观互检”,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在查中学、在促中改”的思路,以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为重点,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互观互检”,为各级党组织搭建同台竞技、互学互促的平台,也是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促进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重点任务,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进局系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时间安排
“互观互检”工作,从9月22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三、主要内容
本次“互观互检”,采取分组、组内单位交叉互检方式开展,具体形式由各组组长确定。互观互检组由局领导任组长,所联系单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为成员。在互观互检活动中,成员既是党建工作的“检查官”,又是党建工作的“被检查对象”,具有双重角色。
(一)“观”优劣。被观检单位通过口头或ppt展示等方式介绍做法,互观互检组成员观摩党建工作资料、党员活动阵地等。
(二)“检”高低。互观互检组成员对组内党组织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建载体建设、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党建业绩等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打分。(打分标准及细则详见附表)
(三)“评”差异。开展组内交叉点评,重点指出亮点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促”提升。互观互检工作结束后,各组及时向被观检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四、结果运用
此次党建工作互观互检与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合,测评得分将作为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建考核排名、评星定级的主要依据。
五、分组安排
(一)第一组。
组 长:张 浩
联络人:陈 泳
被检查单位:草原和湿地管理处、森林草原防火处、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草原工作站、湿地保护中心、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研究院。
(二)第二组。
组 长:王东平
联络人:王 俊
被检查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保护处、林业调查规划院、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金沙林场、仁存渡护岸林场、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第三组。
组 长:王自新
联络人:孙艳华
被检查单位:生态修复处、资源管理与法规处、退耕还林与三北工作站、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第四组。
组 长:徐 忠
联络人:哈春晓
被检查单位:规划财务处、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林业项目管理中心、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前做好做足功课,主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工作组在观摩检查中,要坚持观摩学习和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检查和点上核实相结合,既看“门面”和“亮点”,也看“后院”和“角落”,确保检查实效。
(二)严格工作标准。互观互检工作开始前,各组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靠实责任,对检查内容、方式、要求等逐一说明,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合理安排检查考核党组织数量,确保查深查细。
(三)坚持实事求是。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搜集、整理党建工作资料,全方位做好资料备查,实事求是汇报情况,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诚实诚信接受检查,确保检查实效。观摩检查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局系统予以通报。
附件:1.《2019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
作互观互检考核评分表》
2.《党建工作“互观互检”活动支部书记相互点评记录》
附件1 | |||||||||||||
2019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互观互检考核评分表 | |||||||||||||
考核单位: | 考核时间: | ||||||||||||
主体责任 类型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 | 落实主体责任(6分) |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召开3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1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2分);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1分)。 | 少一次专题会议扣0.3分,没有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扣2分,少听取一次专题会议扣0.3分。 | ||||||||||
2.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抓好贯彻落实(1分)。 | “三个清单”千篇一律,没有紧密结合岗位实际的扣0.5分。 | ||||||||||||
3.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1分)。 | 没有制定的不得分,制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扣0.5分。 | ||||||||||||
狠抓作风建设(3分) | 1.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认真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落实方案(2分)。 | 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问题和措施列的不具体不详细,没有可操作性的扣1.5分。 | |||||||||||
2.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定期对本单位干部作风、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关制度(1分)。 | 没有建立相关制度的扣0.5分,没有具体措施的扣0.5分。 | ||||||||||||
注重源头管控(5分) | 1.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1分)。 | 没有开展廉政教育的扣0.5分,没有开展警示教育的扣0.5分。 | |||||||||||
2.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重大风险防范工作,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排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2分)。 | 排查风险点不具体不详细,措施没有可操作性的扣1.5分。 | ||||||||||||
3.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0.5分);建立完善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0.5分)。 | 没有开展廉政谈话的扣0.5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没有做到一人一档的扣0.5分。 | ||||||||||||
4.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出差审批、公务接待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1分)。 | 没有相关制度的扣1分。 | ||||||||||||
强化监督检查(6分) |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每半年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至少1次(2分);建立纪检委员述职报告制度,至少每半年报告1次工作(2分)。 | 少报告一次扣1分,没有建立纪检委员述职报告制度的扣1分。 | |||||||||||
2.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确保工资、考核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1分)。 | 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扣0.5分。 | ||||||||||||
3.及时处理信访举报问题(1分)。 | 处理不及时,造成多次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扣1分。 | ||||||||||||
基层党建 工作责任制 (72分) | 压实党建责任(7分) | 1.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分)。 | 没有工作要点的不得分。 | ||||||||||
2.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每年为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3分);每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1次工作(3分)。 | 少1个领导班子成员的党课扣1分,扣满3分为止;少一个季度的报告扣1分。 | ||||||||||||
突出政治建设(26分) | 1.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对本单位(部门)主题教育进行安排部署。(1分) | 1.没有实施方案的扣1分。 2.没有学习计划的扣0.5分,学习次数少1次扣0.1分,专题研讨少1次扣0.25分,四项教育少1次扣0.25分。 3.没有调研计划或方案的扣0.2分,领导调研天数不足5天的扣0.8分;没有调研报告的扣1分,调研报告可操作性行不强的扣0.5分;没有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的扣1分,会议材料不全的扣0.5分。 4.少一个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的扣0.5分,没有党课讲稿的扣0.5分。 5.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扣0.5分,没有问题清单的1分,整改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扣0.5分。 6.没有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的扣1分;没有上报统计表的扣0.5分;检视剖析材料不合格扣1分。 7.没有建立整改台账的扣2分;台账不具体、措施不精准的扣1分。 8.没有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的扣2分;问题列的不清、措施不精准的扣1分。 9.没有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的扣2分;剖析材料不合格的扣1分,没有上报生活会专题总结的扣1分。 10.没有上报主题教育评估报告的扣1分。 11.上报主题教育感言5条以下的扣1分。 | |||||||||||
2.全面强化党性教育,组织开展1次党员“公诺”活动;组织开展1次“七一”主题党日活动。(2分) | 没有开展“公诺”活动的扣1分,没有开展“七一”主题党日的扣1分。 | ||||||||||||
3.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推动政治建设细化、实化、具体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建设“三个表率”“一个模范”党组织(1分)。 | |||||||||||||
4.带头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坚决同一切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及时清除“两面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1分)。 | |||||||||||||
强化理论武装(9分) | 1.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1分) | 没有学习计划的扣1分。 | |||||||||||
2.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专题研讨不少于4次,每次研讨至少2人发言。(4分) | 集中学习少一次扣0.2分,专题研讨少一次扣0.5分,扣满4分为止。 | ||||||||||||
3.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学习参与度高于85%(1分)。 | 学习参与度低于85%的扣0.5分。 | ||||||||||||
4.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方法,探索开展“微宣讲”“微党课”“微视频”,丰富学习内容;通过开展读书交流、征文比赛、演讲活动等,提高学习实效(2分)。 | 没有开展“三微”活动的扣1分,没有开展读书比赛、演讲征文等活动的口1分。 | ||||||||||||
5.不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2019年党员应知应会基本知识闭卷考试,以考促学(1分)。 | 组织1次考试得0.5分,加满1分为止,没有组织考试的不得分。 | ||||||||||||
夯实党建基础(26分) | 1.严格落实九项制度。 | 1.未按比例设置委员或者没有设立纪检委员的扣0.5分。 2.“三会一课”少1次扣0.5分,扣满3分为止;会议记录不规范扣0.5分。 3.没有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的扣1分;材料不规范、未报总结的扣0.5分。 4.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扣1分。 5.没有谈话记录的扣1分。 6.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扣0.2分。 7.没有按规定按月收党费的扣0.5分,党费收缴凭证不规范的扣0.5分。 8.没有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扣2分;没有评定方案及评分标准扣1分。 9.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换届的扣1分。 | |||||||||||
2.继续开展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专题研究、及时部署、制定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每半年上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2分)。 | 没有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的扣1分,没有按规定上报报告的扣1分。 | ||||||||||||
3.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特色化差异化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阵地(1分)。 | 没有党员活动阵地的扣1分。 | ||||||||||||
4.强化督查指导,各党委(总支)加强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督查;党支部班子成员应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进行督导(1分)。 | 没有督导检查的扣1分,必须有督到检查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 ||||||||||||
5.配齐配好党组织班子,有专门的党务干部;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且材料齐全;对党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党员信息库建设完备(3分)。 | 没有专职党务干部的扣1分,没有按规定发展党员或发展党员材料不全的扣1分;党员信息库不及时更新的扣1分。 | ||||||||||||
6.注重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开展具有特色的党建活动(1分)。 | 没有开展特色党建活动的不得分。 | ||||||||||||
7.扎实开展“党建促进月”活动(2分)。 | 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扣1分,开展不扎实的扣1分。 | ||||||||||||
8.加大党建信息宣传力度,报送1篇信息0.2分,加满2分为止(2分)。 | |||||||||||||
9.是否按时上报党建相关材料(1分)。 | 一次不按时上报的扣0.2分,扣满1分为止。 | ||||||||||||
做好群团工作(4分) | 1.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爱国卫生日等活动(2分)。 | 没有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扣1分,不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爱国卫生日的扣0.5分。 | |||||||||||
2.健全群团工作组织,组织开展劳动技能竞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运动会等文体活动(2分)。 | 工青妇组织不健全的扣1分,没有组织各项活动的扣1分。 | ||||||||||||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8分) | 严格责任落实(4分) | 1.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建立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1分)。 | 没有签订责任书的扣1分。 | ||||||||||
2.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2分)。 | 少一次专题会议扣1分。 | ||||||||||||
3.每半年报告1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每年年底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述职(1分)。 | 少一次报告扣1分。 | ||||||||||||
抓好阵地管理(4分) |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林草系统好人好事,增强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坚持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林草行业的影响力、公信力(2分)。 | ||||||||||||
2.严格管理所属的网络、信息简报、期刊杂志、qq群、微信群等各类阵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分)。 | |||||||||||||
基础分总计(100分) | |||||||||||||
扣分项 | 各级领导班子受党政纪处分一次扣2分,党员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一次扣1分,累计扣到10分为止(10分)。 | ||||||||||||
加分项 | 各级党组织派人代表自治区林草局参加全国及自治区党建工作各类竞赛评比活动,获得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优秀奖加0.1分;在区直机关工委及局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的每次加1分,累计加到10分为止(10分)。 | ||||||||||||
最后得分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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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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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党建工作“互观互检”支部书记相互点评表
被点评党组织名称 | ||||
点评领导姓名、单位 及职务 | ||||
点评时间 | 地点 | |||
点 评 主 要 内 容 | 取得的主要 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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