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国土绿化任务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2-00204 | 生成日期 | 2022-01-11 |
发文字号 | 宁绿发〔2022〕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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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绿化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2年国土绿化任务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快落实《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宁党发〔2020〕28号)(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区建设,现将各市、县(区)2022年国土绿化计划任务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策,增强国土绿化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市、县(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建立健全营造林质量管理、技术指标和绩效评价体系,按照科学绿化指导意见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全面提升造林质量和成效,不断提升林业草原资源总量和质量,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二、紧盯目标任务,确保项目落地,统筹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各市、县(区)要以三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保工程、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和草原生态补偿等国家重点林业草原工程为依托,聚焦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好自治区重点工程,确保完成2022年度150万亩营造林任务。一要大力推进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中部防沙治沙、南部水源涵养、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生态经济林等重点建设项目,完成人工造林67.23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75万亩,生态经济林7.77万亩。二要对标《规划》和各市、县(区)任务需求,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措施,配强工作队伍,切实将营造林任务落实到地块,确保项目落地。三要巩固建设盐池、沙坡头和灵武三个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县,全力构筑北方防沙带,大力开展防沙治沙国际合作。四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部署要求,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勇于担当作为,强化绩效考核,确保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实效。各市、县(区)要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立足全域生态系统整体性,结合区域实际,抓机遇、谋实策,大力实施国土绿化、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修复,形成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统筹、保护和治理共促进的工作格局。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1〕172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投资估算指南(试行)>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规字〔2021〕113号)等文件,吃透精神、用活政策。二要严格按投资标准规范资金使用,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中部防沙治沙、南部水源涵养等重点工程项目和投资标准: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工程和中部防沙治沙工程防风固沙林乔木林投资标准3000元/亩,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2500元/亩,自筹资金500元/亩;中部防沙治沙工程水土保持林(同心、红寺堡、海原)和南部水源涵养工程乔木林投资标准1500元/亩,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1000元/亩,自筹资金500元/亩;灌木林全区统一投资800元/亩,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400元/亩,自筹资金400元/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乔木林全区统一投资650元/亩,灌木林全区统一投资400元/亩,全部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封山育林投资100元/亩,全部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计划任务和投资标准,依据作业设计及时招投标,确保不误农时,积极推进造林绿化。三要协调推进《规划》和《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六盘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罗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实现林业草原项目工程融合发展。四要积极争取多渠道投资林业草原建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和社会团体投资参与生态修复和保护。五要严格绩效目标考核和验收,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盯森林覆盖率和年度任务两项约束性指标,认真落实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档案管理,根据总任务测算总投资,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到项目投资应统尽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两个投资渠道,一个造林地块”的要求,统筹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切实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绩效自评、考核验收等档案资料专项管理。
四、严格项目管理,精准落地上图,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各市、县(区)要细化年度目标任务,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尽快落实营造林地块,科学选择、精准布设小班,主动挖掘辖区林场的营造林用地空间。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作要求和造林落地上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本区域造林落地上图工作。围绕打造科学绿化示范区,深入推进区域国土绿化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在解决好“在哪造”“造什么”“怎么造”“怎么管”等问题的同时,结合自身区域特色,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新模式,每个县(区)建立2个以上示范点(新建设1个,改造提升1个),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绿化模式经验。二要高质量编制作业设计,统筹营造林和草原修复,科学研判造林地块,将年度各项任务落实到小班,注重混交林建设和水资源评估,适当增加适宜当地的彩枝彩叶树种应用,促进生态绿起来向景观美起来转变。严格按照《营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大纲》(宁绿办发〔2020〕9号附件3)认真履行作业设计审核程序,依照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杜绝边施工、边设计,先施工、后设计,设计施工“两张皮”现象;营造林所用种苗必须具备“三证一签”,达不到相关标准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种苗不得用于造林。三要持续提高森林质量,坚持营、造、管并举,加强抚育管护,全面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持续推进六盘山地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降低林分密度,改善林内光热环境条件,建设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确保“十四五”期间过密低质人工林能“改”尽“改”。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推进农田防护林质量提升,改善过密防护林通透性和缺株断带林的防护力,提升农田防护林质量和防护功能。四要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着重总结示范亮点和收集国土绿化相关图片影像资料,梳理技术模式创新、空间格局优化、制度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利用、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带动社会共建共享等典型经验,及时上报。五要强化宣传动员,以“3·12植树节”和“6·17”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为契机,突出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造林种草的积极性。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择优在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微博等平台推送典型案例、感人故事等,培育全民爱绿、植绿、护绿、兴绿意识,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绿化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国土绿化”的良好局面。
各市、县(区)要切实加强营造林信息调度和报送,在春季造林期间,实行营造林进度“周调度”制度,以市为单位于每周四之前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处)。
附件:2022年全区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