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2-00200 | 生成日期 | 2022-06-15 |
发文字号 | 宁林发〔2022〕8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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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
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大局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保障
1.主动融入全区经济建设发展大局,合理调控林地、草地、湿地供应结构和保障机制,按照“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的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国家和自治区交通、水利、公共事业、民生项目、新能源产业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需求。
2.实时对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先使用林地草地湿地定额指标;重点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等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提出先行用地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先行用地审批,开工后6个月内完善审批所需材料,补办使用林地草地湿地审批手续。
3.主动靠前掌握重点项目规划信息,建立服务项目台账清单,积极做好申报材料的事前规范性指导,大力推行“非申即享”“全程网办”,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凡条件具备、材料齐全的,随送随审,专人承办,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二、全面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4.突出宁夏枸杞道地优势,加快推进枸杞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展“万亩丰产示范区、千亩丰产示范园、百亩丰产示范方”创建活动,创建绿色丰产示范方点10个,辐射带动全区枸杞标准化基地提质增效,提高枸杞生产经营主体的种植收益。
5.支持枸杞生产经营主体采购和使用检测仪器设备,对购置检测设备后补助不超过30%,每台最高补助50万元,提升枸杞生产经营主体的检验检测能力,切实规范枸杞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枸杞质量安全水平。
6.支持枸杞精深加工,对2022年新上精深加工生产线,1000万元以下新上生产线,按生产线投资总额10%予以奖补,最高补助额不超过80万元;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新上生产线,按生产线投资总额8%予以奖补,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5000万元以上新上生产线,按生产线投资总额6%予以奖补,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7.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申请使用“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授标使用“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生产经营主体后补助10万元资金,以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企业自主品牌价值提升。
8.丰富拓展枸杞销售渠道,为企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举办第五届枸杞产业博览会,开展招商引资暨闽浙湘企业家宁夏枸杞行、供销对接会暨直播带货大赛、枸杞鲜果直销节、枸杞企业新品推介会等活动,丰富企业推介形式,带动企业枸杞产品消费新增长。
三、着力加快林草重点项目建设
9.加快对接落实“双重”规划,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大林业草原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生态补偿等帮扶机制,推进造林绿化、产业发展、生态护林员等与服务先行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支持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开展林业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拓展促进经济增长途径。
10.落实国家生态护林员政策,指导有关县区林草部门继续做好生态护林员精准选聘、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工作,关注生态护林员安全生产,积极开展培训教育,保障生态护林员稳定就业。支持各自然保护区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生态管护,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11.紧盯国家和自治区级林草项目投资政策导向,充分挖掘林草发展潜力和资源禀赋,围绕国土绿化、生态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点任务,强化林草重大项目储备,论证筛选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重大项目投资。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工作流程,抓好各项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