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1-00331 | 生成日期 | 2021-08-09 |
发文字号 | 宁林发〔2021〕95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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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禁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林业和草原局、宁东管委会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石嘴山市、固原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禁伐、禁垦、禁采、禁牧“四禁”规定,全面巩固禁牧封育成果,促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禁牧工作重要意义
草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重视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我区草原林地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尤其是草原退化局面尚未根本遏制,一些地方草原退化加剧,草原生态形势依然严峻。开展禁牧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草原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加快草原植被恢复的主要措施,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必然要求。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探索生态保护修复模式,严格落实禁伐、禁垦、禁采、禁牧“四禁”规定,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上先行一步、取得突破,趟出新路、创造经验。各地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会议精神,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四禁”规定,加强草原林地禁牧工作重要意义,切实把禁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扎实推进。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大禁牧工作执行力度
为保护和培育草原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为全区开展禁牧封育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工作遵循。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压实责任、加强管护,强化监督,加强执法,依法开展禁牧。
(一)压实禁牧责任。要切实担负起禁牧监督管理职责,以实施“林长制”为契机,将禁牧工作纳入各级“林长制”工作任务和目标考核,明确区、市、县、乡、村各级职责,逐级签订禁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划定禁牧管理责任区域,明确区域管理人员和责任,实行禁牧工作网格化管理,各负其责。各地林草部门要与财政、公安、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禁牧工作协调机制,积极争取支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抓好禁牧工作。
(二)加强保护管理。要加强对辖区禁牧管理,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辖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管理的草原负责禁牧;要认真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加快草原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要加强草原禁牧后效果监测,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监测结果,提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政策建议。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禁牧巡查制度、举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禁牧封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自治区林草局将提请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禁牧督查组,对各地开展禁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将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并在全区通报。同时,发挥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自治区政协监督协商调研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地深入开展禁牧工作。
(四)加大普法宣传。要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禁牧令,设立禁牧标牌,公示禁牧要求,明确管护责任人,便于农民知晓和社会监督。要深入宣传草原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要积极引导制定村规民约,让群众遵守村规民约,实现禁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五)严格行政执法。要把落实禁牧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优化整合林草系统执法监督力量,落实禁牧的执法监督责任,积极协调相关执法机构,争取支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禁牧,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公开曝光,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草原禁牧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关于严格落实“四禁”规定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负责禁牧工作,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亲自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到位,责任分工落实到位,任务安排部署到位,切实担负起草原生态保护重大责任,形成禁牧多级联动的组织保障体系,为加强禁牧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搞好统筹协调。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抓好政策落实,会同发改、财政、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不断研究完善禁牧支持政策,形成分工明确、部门联动,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禁牧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加强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做好禁牧生态保护补偿有效衔接,加强饲草料基地建设,扩大饲草开发利用途径,为开展禁牧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政策保障。要认真落实山林权改革各项任务,积极推进草原、林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依法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为严格落实“四禁”规定,深入推进禁牧工作奠定基础。要建立健全监测评价体系,为草原禁牧制度落实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及时掌握禁牧成效,对禁牧工作做出科学评价。
(四)及时总结经验。要结合自身的实际,不断探索搞好禁牧工作的方式方法,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敢于指导工作实践,主动处理矛盾纠纷。实践中,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上报。年底前,各地将年度禁牧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