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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1-00215 | 生成日期 | 2021-04-23 |
发文字号 | 宁林办发〔2021〕8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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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局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通过局资源法规处合法性审查,现印发给你们。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同时,要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过程性材料及最终决策文件及时整理存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1.《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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