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事项 “四统一”改革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1-00199 | 生成日期 | 2021-03-24 |
发文字号 | 宁林发〔2021〕30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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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四统一”改革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局行政审批流程,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水平。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0年第24次会议研究,决定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统一上线服务、统一规范流程、统一许可格式、统一审批印章的“四统一”改革。“四统一”改革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统一上线服务。本次改革将推进27个未实行线上办理的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办理,改革完成后,将实现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全覆盖。其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等7个办理事项在“宁夏政务服务网-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审批。其他办理事项在“宁夏政务服务网”部门办事-林草局窗口在线申报,“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审批系统”和“自治区林草局政务协同办公平台(0a)”同步审批。
(二)统一审批流程。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网上预审、后台审批、窗口办结”的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流程为窗口预审受理、业务处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办签章、窗口批复送达。办理事项批复文件通过自治区林草局政务服务协同办公平台(0a)按办文流程办理。(见附件二)
(三)统一审批格式。政务服务事项批复文件红头格式统一使用“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文件”,文号区分为:宁林*许准〔20**〕***号、宁林*许准临〔20**〕***号、宁林*许准直〔20**〕***号、宁林*许不准〔20**〕***号、宁林*许变〔20**〕***号、宁林*许续〔20**〕***号等(*代表审批单位简称、年份、编号),以文号区别不同处室的事项及不同审批决定,许可决定内容由各单位按照审批要求自行拟制。(见附件三)
(四)统一审批用章。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所有行政审批文件统一使用“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地管理专用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野生动物管理专用章、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森林植物检疫专用章不再用于行政审批。
二、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事项“四统一”改革是林草系统“十四五”开局之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协调推进,统筹落实各项任务。资源法规处(行政审批办)要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职权划分和归口单位,统筹协调各单位推进“四统一”改革各项事宜,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落实好上线服务、流程梳理、文本拟制、审批文件归档等各项具体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依据各自职责,按照改革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做好本部门上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和业务衔接工作,细化工作措施,针对政务服务事项线上流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行政审批办沟通解决,确保办理事项线上审批按期高效运行。
(二)密切协调配合,实现无缝衔接。一是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各单位要做好现有审批服务工作,确保相关业务的连续性,避免因改革产生工作疏漏。二是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结合业务实际,按照审批规范要求,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续展决定书、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等审批文件的标准文本格式,将该文本格式报政务大厅窗口备案,在今后审批过程中,统一标准文本格式。涉及证照的,沿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定的标准证照格式,并将证照范本报送政务大厅窗口备案。三是审批事项批复文件oa流转完成后,统一推送政务大厅窗口和业务处室存档,申请人在线打印,需纸质送达的由政务大厅窗口打印送达。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由归口审批单位自行存档保存。
(三)严格审批程序,规范高效审批。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我局多数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时限已缩短至10个工作日以内,窗口受理申请后,审批进度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相关部门实时监管,并纳入窗口考核指标。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关注审批流转环节,在审批时限内依法依规尽早办结。
(四)请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分别确定1名联络人员对接此项工作,并于3月26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政务大厅窗口(联系人:胡克,联系电话:0951-6982613)。
特此通知。
附件:1.自治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申报事项操作流程.docx
3.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文件模板(审批文本内容由各审批单位自行拟定).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0951-683677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