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国土绿化任务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1-00176 | 生成日期 | 2021-01-04 |
发文字号 | 宁绿办发〔2021〕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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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国土绿化任务的通知
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复的《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宁党发〔2020〕28号),现将各市、县(区)2021年国土绿化计划任务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建设先行区,进一步增强国土绿化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市、县(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的要求,大力实施生态立区和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营造林质量管理、技术指标和绩效评价三大体系,全面提升造林质量和成效,不断提升林业草原资源总量和质量,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二、紧盯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各市、县(区)要以三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保工程、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和草原生态补偿等国家重点林业草原工程为依托,启动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中部防沙治沙、南部水源涵养、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生态经济林、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等八个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完成营造林15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6.25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75万亩,生态经济林18.75万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甘蒙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继续建设盐池、同心、沙坡头和灵武四个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县,启动实施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全力构筑北方防沙带,大力开展防沙治沙国际合作。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国土绿化任务。
三、积极谋划项目,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
各市、县(区)要立足全域生态系统整体性,结合区域实际,加强研究、深入挖掘,精心部署安排,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谋划重大工程项目,科学编制国土绿化、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切实做到规划先行、项目引领,形成保护和治理共促进的工作格局,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
四、严格项目管理,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
各市、县(区)要细化年度目标任务,一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尽快落实营造林地块,科学选择、精准布设小班,主动挖掘辖区林场的营造林用地空间。二要严格按照规程编制、审核营造林作业设计,注重混交林建设,适当增加适宜当地的彩叶、彩枝树种应用,促进生态绿起来向景观美起来转变。严格依照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杜绝边施工、边设计,先施工、后设计,设计施工“两张皮”现象。营造林所用种苗必须具备“三证一签”,达不到相关标准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种苗不得用于造林。三要加强抚育管护,重点抓好未成林补植补造,做到造林和抚育“两手抓”,全面提高造林成效。四要严格招投标程序和绩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根据总任务测算总投资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到项目投资应统尽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两个投资渠道,一个造林地块”的要求,统筹使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资金,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五、加强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新格局
各市、县(区)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盯森林覆盖率和年度任务两项约束性指标,认真落实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造林种草的积极性,确保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附表:2021年全区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