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3·12植树节”宣传工作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3-00083 | 生成日期 | 2023-03-02 |
发文字号 | 宁绿办发〔2023〕5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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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3·12植树节”宣传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和草原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营造全社会参与创造绿色、宣传绿色、保护绿色、拥有绿色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3·12植树节”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宣传内容
(一)活动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中国 ”的宣传主题,坚持“党政引导,全民参与”的方针,开展宣传活动。
(二)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安排部署,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义务性、公益性,宣传多种尽责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创新做法、先进典型、经验成效;宣传全区国土绿化和生态林业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在生态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宣传推广全民义务植树 互联网的新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认建、认养、认捐,线上参与义务植树,营造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和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绿化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要以“3·12植树节”为契机,结合本地区国土绿化工作实际,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各市县(区)要在3月12日植树节当天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利用广场、公园等开阔场地,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书刊彩页宣传品等,广泛动员社会民众参与义务植树活动。二是开展新闻媒介宣传。各市县(区)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当地新闻媒介,播放国土绿化倡议书、生态建设成果公益广告等,营造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网络宣传。创新举措,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推出宣传海报、科普文章、微视频等,宣传国土绿化先进事迹,讲好义务植树故事,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培育全民爱绿、植绿、护绿、兴绿意识,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绿化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国土绿化”的良好局面。
三、积极探索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
全区各级绿化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国土绿化工作实际,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一是扩大尽责场所。各市、县(区)要在用好现有义务植树尽责场所 (如传统义务植树基地、接待点等)的基础上,推进建立各级各类“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全年承接多种尽责形式义务植树活动,将尽责形式扩展到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方面,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通过“云端植树”“码上尽责”等形式,让随时、随处、随愿尽责逐步变为现实。二是上线项目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前谋划做好义务植树项目活动的设计策划、对外发布和组织实施,并跟进做好项目活动成果的反馈。2023年,面向社会公众参与的义务植树项目活动,都应在全国网络平台上同步上线发布;各市、县(区)全年上线的项目活动数量,原则上不应少于所辖县(区)的数量;要主动回应社会公众春季参与义务植树的需求,集中上线一批义务植树项目活动。三是创新义务植树模式。推广全民义务植树 互联网的新模式。鼓励群众线上参与义务植树,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认建、认养、认捐,开展网络“云植树”,设定不同主题纪念林种植区域,面向社会开展成长林、亲情林、爱情林、师生林、长寿林、扶贫林等具有纪念意义的主题造林活动,群众可自选栽植树种,根据纪念主题许下心愿,同时做好义务植树证书发放工作,努力打造出全体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国土绿化新格局。
四、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各市、县(区)绿委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职能,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教育发动、组织实施,积极动员全社会投身国土绿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美丽新宁夏贡献力量。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地要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报自治区绿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
生态修复处 苏亚红 0951-6836703
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 黄 鑫 0951-6836688
附件:宣传标语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