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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和公开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640000023/2023-00078 生成日期 2023-02-09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23〕22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

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和公开的通知

局办公室、直属各单位:

2023年自治区政府预算草案已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300 )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和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公开事宜

(一)公开时间

请各单位于222日前将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局门户网站及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同时截图打印,盖单位公章报局规划财务处备案。

(二)公开要求

1.为了做到与年度预算同口径批复,有利于部门进一步掌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全貌,做好绩效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我局对市县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一并批复部门,各部门做好留存监督工作。

2.严格按照财政批复执行,在批复绩效目标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预算绩效目标内容。年度执行中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审核流程,重新申报、审批。

二、其他工作要求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批复和公开工作已列入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考核范围。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项目实施终了后,要根据批复的绩效目标指标开展绩效自评和评价工作,确保项目高效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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