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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640000023/2022-00090 生成日期 2022-04-02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22〕31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9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42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法治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宁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普法理念,围绕服务林草改革大局,为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法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办公室、机关党委、资源管理与法规处负责落实)

(二)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内容,制定专门学习培训计划,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林草大讲堂,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抓好宣传解读,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宣传普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面准确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资源法规处、机关党委、科技场站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三)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宁法发〔20213号),继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机关党委、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二、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健全林草法治体系

(四)强化立法修法。积极与自治区人大法工委、自治区司法厅沟通协调,健全枸杞产业发展法治保障,推动做好《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订工作;根据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及国家林草局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情况,推动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推进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协调统一;根据五年立法计划、草原管理迫切法治需求,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修订准备工作,推进《宁夏基本草原管理办法》初稿完善。(资源管理与法规处牵头,枸杞产业中心、草原湿地处、草原站、湿地中心负责落实)

(五)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工作,全面提升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水平。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统一性和权威性。(机关党委负责落实)

提升行政履职效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提高在线审批效率,巩固三减一提升证照分离成果,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立足前期林草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基础上,紧跟国家林草局、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步伐,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需求,研究出台改革配套政策,制定相关改革事项全区统一的告知承诺制模板,指导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审批单位抓好落实。资源管理与法规(行政审批办)、防火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功能,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办公室、有关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八)持续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继续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指导市、县(区)做好清单统一规范工作;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进入,不再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资源管理与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九)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局系统执法案件管理,建立健全案件编号、台账记录、档案管理、跟踪监督、执法情况定期总结全过程管理机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与证件管理,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和执法程序。三是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加大对重大涉林涉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做到违法必究,损害必罚,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禁止以罚代刑。(防火处、资源管理与法规处负责落实,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建立健全林草系统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制度,编制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治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资源法规处负责落实,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一)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资源管理与法规处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备案等程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健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印发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资源管理与法规处、办公室牵头,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十三)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和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行政诉讼监督,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办公室、资源管理与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十四)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形。(办公室负责落实,各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推进林草法治建设

(十五)推进八五普法各项活动。全面部署安排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构建大普法格局。(资源管理与法规处机关党委、防火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十六)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普及宣传。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民法典》普法,大力普及《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绿色义务,以及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林草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推进新媒体融合宣传,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资源管理与法规处、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七)持续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党员学习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中,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八)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林草法治宣传教育。立足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围绕林长制、山林权改革、贺兰山国家公园筹建、枸杞产业、大规模国土绿化、资源管理等林草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组织谋划好3.12植树节、爱鸟周等集中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好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及后续相关政策,倡导社会民众依法保护湿地。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宣传植绿护绿理念,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良好氛围。(科技场站处、资源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五、用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挥棒”,强化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安排本年度法治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各处室、单位落实)

(二十)强化督查考核。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对各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资源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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