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2022年春节期间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局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2-00069 | 生成日期 | 2022-01-20 |
发文字号 | 宁林办发〔2022〕4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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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2022年春节期间
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局安委会
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建设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林草局、自治区安委会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定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2022年春节期间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1.主会场: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7楼会议室(713室)
2.分会场: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视频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分管领导;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局办公楼内各直属单位、草原站主要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防火科(室)及林场(站)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国家林草局、自治区安委会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二)石嘴山市、盐池县、原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六盘山、罗山管理局发言;
(三)安排部署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分会场做好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拟参会人员如有发热或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加。
(二)请各单位工作人员于1月21日上午9:00开通视频进行调试。
(三)请参会人员于1月21日下午14:40分前进入会场,并保持会场秩序。
联系人:张鹏 电话:13895404947
视频会议调试联系人:汪淳 电话:15109612225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