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填报2022年面向基层的会议及普发性文件计划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2-00068 | 生成日期 | 2022-01-07 |
发文字号 | 宁林办发〔2022〕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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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填报2022年
面向基层的会议及普发性文件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为基层减负相关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我局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地见效,按照自治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就填报2022年面向基层的会议及普发性文件计划通知如下。
一、2022年拟召开面向基层的会议
面向基层的会议是指要求基层市、县(区)派员参加的各类会议。按照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2022年我局面向基层的会议(不含培训班)拟与2021年开会基数相持平。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压减自行召开的各类会议,特别是压减面向基层市、县(区)的会议。同时,请结合2021年召开面向基层的会议(不含培训班)情况和实际需求,填报《2022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召开面向基层会议计划表》(见附件1)。
二、2022年拟发普发性文件
面向基层的普发性文件主要包括:各类规章、决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报类文件、各类通知(宁林发、宁林办发文件)。各类函件、会议活动通知、批复不纳入精简的普发性文件范围。按照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2022年我局面向基层的普发性文件拟与2021年发文基数相持平。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尽量精减公文数量。能不发文尽量不发文,能合并发文尽量合并发文。同时,请结合2021年发文数量和2022年实际需求,填写《2022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印发的普发性文件计划表》(见附件2)。
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前,将《2022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印发的普发性文件计划表》《2022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召开的面向基层会议计划表》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结合2021年情况(详见附件3)和实际需求统筹安排并下达年度指标。
联 系 人:何鹏力 贾浩譞
联系电话:0951-6836688 6836675
附件:1.2022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印发的普发性文件计划表
2.2022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召开的面向基层会议计划表
3.2021年面向基层的会议和普发性文件情况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召开的面向基层会议计划表
拟召开面向基层的会议 | 会议名称 | 计划召开时间 | 拟参会的 局领导 | 会议规模 (参会人数) | 会议计划用时 | 市、县(区)参会人员 | 是否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
附件2
2022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印发的普发性文件计划表
拟发文名称 | 拟发文时间 | 涉及单位 | 主要内容 | 主要依据 | 文头(宁林发、宁林办发) | 备注 |
附件3
2021年面向基层的会议和普发性文件情况统计表
涉及单位 | 面向基层的会议数 | 普发性文件数(宁林发、宁林办发) | 备注 |
办公室 | 1 | ||
生态修复处 | 1 | 3 | |
资源管理与法规处 | 2 | 3 | |
草原和湿地管理处 | 6 | ||
保护处 | 4 | ||
规划财务处 | 6 | ||
森林草原防火处 | 3 | 8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1 | ||
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 | 1 | ||
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 1 | ||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 | 1 | 6 | |
自治区草原工作站 | 1 | ||
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 1 | ||
枸杞产业发展中心 | 1 | ||
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 | 2 | ||
合计 | 7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