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面向基层的会议及普发性文件指标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1-00232 | 生成日期 | 2020-12-28 |
发文字号 | 宁林办发〔2020〕56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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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面向基层的
会议及普发性文件指标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精神,切实推动我局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地见效,结合各单位近三年发文数量及近期上报的文件、会议需求计划,经局办公室综合统筹,并请示分管局领导同意,拟定了2021年面向基层的会议及普发性文件指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拟召开面向基层的会议指标
面向基层的会议是指要求基层市、县(区)派员参加的各类会议。工作例会、协调会、培训会、调度会、现场办公会、征求意见会、论证会等不纳入精简范围。按照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2021年我局面向基层的会议(不含培训班)总量暂定为7场次,具体分配指标为:保护处2场次、生态处1场次、防火处3场次、资源处1场次。
二、2020年拟发普发性文件指标
面向基层的普发性文件主要包括:各类规章、决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报类文件,各类通知(主要涉及宁林发、宁林办发文件)。各类函件、会议活动通知、批复不纳入精简的普发性文件范围。按照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2021年我局面向基层的普发性文件总量暂定为45件,具体分配指标为:规划财务处10件,草原湿地处3件,保护处7件,科技场站处1件,防火处4件,生态修复处2件,资源处3件,基金站2件,林业总站1件,场圃总站1件,森防站5件,草原站1件,湿地中心1件,枸杞中心1件,林权产业中心3件。
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指标要求举办会议、制发文件,超出指标的会议及文件,局办公室将不予审核。如有紧急重大事项,需召开全区性会议或普发文件落实的,请提前与局办公室沟通。
联 系 人:何鹏力 贾浩譞
联系电话:0951-6836688 6836670
附件:2021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印发召开的会议及普发性文件指标.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