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度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函-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2-00207 | 生成日期 | 2022-05-25 |
发文字号 | 宁林办函〔2022〕20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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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
2023年度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函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各单位、相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对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示范带动效能,加快推进林草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现面向全区征集2023年度林草科技推广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方向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主要是指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推广项目申报重点围绕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重点工程及产业体系建设、良种繁育栽培、林下经济发展、灾害防控等开展;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申报主要围绕开展生态建设、特色林业发展、林业现代化建设、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示范和自主创新开展项目。
(一)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1.生态修复类。重点围绕“十四五”期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土绿化等自治区重点工程的林草科技计划进行申报。
2.林木良种类。重点推广绿化优良品种、生态抗逆性植物优良品种、经济林(花卉)优良品种和优质苗木繁育及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等。
3.林下经济类。重点推广林下经济高效培育及加工利用等技术。
4.灾害防控类。重点推广发生面积广、危害大的主要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灾害预防等技术。
中央财政项目申报应与乡村振兴、生态立区、生产实际、林草科学普及、人才培养,标准化基地建设、田园综合体、成果转化再创新等相结合。项目实施主体可采取“科研院所林业技术推广单位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进行,其中,产业类项目建议有合作社参与。
(二)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重点支持方向。项目重点支持中青年林草科技人员、基层乡土人才、林业合作社开展生态建设、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示范和自主创新。申报项目引进的新品种、新技术不受区域及所有人限制。
二、相关申报事宜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及有关单位,应根据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立足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趋势,认真分析中央、自治区财政林草科技项目在林草生产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生态建设、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中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以科技项目带动发展,促进发展。并对所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论证和分析。
(二)规范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为各级林草技术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鼓励涉林非公企业单位参与项目实施,企业申报项目须采取与上述单位协作,并以其为项目第一执行方的形式申报。项目申报中,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3个。正在承担实施中央、自治区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2023年度科技推广项目主持人。
(三)严把项目申报资格。中央财政项目申报必须具有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储备库入库的成果作为技术依托(或者具有2个以上已颁布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作为技术依托),申报者可登陆“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信息管理系统”查阅依托成果(http://www.forestry.gov.cn/ywxt.html;查询账号:gjlyj138 密码:gjlyj@138),优先选择2016年以来的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并在《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征集表》(见附件3)中标注依托成果及成果库编号或依托的标准。如使用他人或外省科技成果,需同时报送成果使用协议;如使用成果库内的外地良种作为依托成果,必须在宁夏进行备案登记;中央财政支持额度100万元,实施期限3年。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申报时不要求必须有依托成果,但需具备项目执行的技术基础条件,自治区财政支持额度20万元左右,实施期限2-3年。
(四)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包括:1.《中央财政林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2);2.《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征集表》(附件3)或《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征集表》(附件4);3.《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或《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6)(各单位可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自行下载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采用白色封面a4版面普通装订,且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报送纸质版的同时,请一并提交电子版文档。
(五)报送时间。申报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的单位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场站处519室(或以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申报中央财政项目的单位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定2023年度林草科技推广项目入库。同时,上报截至日期以后收集到的项目申报书可作为下年度的储备项目。
联系人:苏全岭杨瑜婷
联系电话:0951-68366916836692
邮箱地址: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
2.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申报书
3.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征集表
4.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征集表
5.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6.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绩效
目标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