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357 | 生成日期 | 2020-11-25 |
发文字号 | 宁林办发[2020]49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资源管理与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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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3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在林草系统迅速掀起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学习宣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四、具体安排
(一)集中组织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宪法的重要论述。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知识及林草相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宪法普法考试。以考试为契机,增强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宪法法律的主动性,提升宪法意识,掌握宪法精髓要义,营造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组织宪法讲座。由资源法规处牵头,组织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林草大讲堂,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深入讲解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宪法精神重要论述,提升党员干部宪法法治素养。
(四)集中开展法治宣传。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在宁夏林草网、宁夏林业app等媒体宣传端口,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民法典及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受众群体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普法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普法责任,各处室、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高度重视本次“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努力营造林草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请各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宪法宣传周”期间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附图片、简报等普法宣传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资源管理与法规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nxbhc@163.com.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丁 一 联系电话:0951-6836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