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举办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303 | 生成日期 | 2020-08-19 |
发文字号 | 宁林发[2020]114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资源管理与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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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举办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9年全国森林督查结果的通报》(林资发〔2020〕6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整改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通知》(资综函〔2020〕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升全区林草资源管理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决定举办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8月26日至29日,为期3天(含往返各半天,学制2天)。
二、培训地点
银川金宇伊豪宾馆,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永安巷352号(永安巷与治平路交叉东西南角)。
三、培训内容
(一)采伐管理政策解读;
(二)新一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专题讲座;
(三)林长制改革制度研讨培训;
(四)森林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五)交流座谈。
四、培训人员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分管领导和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分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副场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局机关相关处室、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严格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严格遵守纪律,一律不得请假,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2)请于8月24日11:00前传真至资源管理与法规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需要安排住宿的参训人员请在回执中注明。
(二)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规定,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安全距离,如身体出现不适,应及时向会务组报告。
(三)参训人员于2020年8月26日14:30-17:30到银川金宇伊豪宾馆一楼服务台报到。
(四)培训人员统一安排食宿,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各市、县(区)国有林场由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师健 19995183969 0951-6836776(传真) 电子信箱:
附件:1.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参训人员报名回执
3. 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参训人员疫情防控信息反馈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