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索引号 | 640000023/2021-00417 | 生成日期 | 2021-12-14 |
发文字号 | 宁林办发〔2020〕40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林草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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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信访工作制度》已经2020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办理我局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宁夏信访工作地方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各种信访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本局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提出投诉请求,以及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等,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信访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依规、稳妥审慎”“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局主要负责人是局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信访工作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局系统信访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各类信访事项的接待、登记、转办、督办、销号、归档等工作,就信访问题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协调或转交有关单位妥善处理。
第六条信访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效能目标综合考核范围。年终由局办公室根据相关处室(单位)信访件办理质量分别打分,提交局效能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条对下列信访事项予以受理:
(一)对本局干部职工的职务行为进行投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
(二)举报局系统相关单位或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上级机关交办、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信访管理等平台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其他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
第八条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二)有权处理的机关已经复核结案的;
(三)本局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向本局提出同一事项的;
(四)信访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五)信访人不服本局复核意见,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六)其他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
第九条对不属于本局职权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告知来访人情况,介绍来访人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对不予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应向其做好法规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
第十条来信来访来电登记管理:
(一)对各类信访信件,由局办公室做好收文登记,及时送局领导审阅后,转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
(二)对群众个人或集体来访,由办公室按分工归口办理的原则,填写《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来访来电转办单》(附件1),依据信访事项办理流程(附件2)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转相关处室(单位)接访并办理。来访者要求局领导接访的,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共同接访。
(三)对来电投诉、咨询,接听人员要认真接听,做好详细记录,填写《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来访来电转办单》(附件1),及时送局领导审阅后,转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对重要的举报电话可进行录音处理。
(四)各类平台件管理:通过“宁夏信访业务智能辅助平台”“宁夏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书记信箱”“主席信箱”“厅长信箱”“局长信箱”,以及相关网站网名留言反映的问题,由局办公室收文登记,及时送局领导审阅后,转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
第十一条办理流程:
(一)当即答复。交办件反映的问题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的,由办理人直接答复来电人或来访人,或办理处室(单位)会同办公室通过各类平台直接答复。
(二)转办。根据来信来访来电咨询、投诉、建议、反映的事项内容,由办公室送局领导审阅后,转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事实清楚的一般性事项,局办公室可直接按照职责分工转相关处室(单位)处理。
(三)承办。承办处室(单位)接到各类信访件后,应主动与信访人联系,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来电人解释说明。
(四)反馈。承办处室(单位)应在信访件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对具有真实姓名的来信来访,应根据调查事实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对匿名信访可视具体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反馈或公布调查结果。同时,将结果反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在相关平台或宁夏信访业务智能辅助平台上录入信息、回复并销号。
(五)督办。局办公室对转办的各类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不按时办理、未如期办结、反馈虚假信息的将及时通报。
第十二条信访接待人要仔细耐心听取反映情况,认真填写《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来访来电转办单》(附件1)。接访时,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给予认真解答,不冷漠懈怠、指责侮辱、威胁恐吓。
第十三条实行限时办结制。按照“重要事项限时办、普通事项及时办、简明事项立即办”原则,疑难问题办理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重要事项办理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一般事项办理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明事项即接即办,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最短时间解决群众诉求,最大努力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
局长信箱等平台件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上级机关转来的有明确办结时限要求的信访件,应在上级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第十四条实行“包案办结制”。办理信访的处室(单位)负责人对信访矛盾化解负主要责任,对接访事项全程登记、全程跟踪盯办,直至办结。保持与信访人的沟通联络、跟踪回访,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及时回应、及时办结、及时销号。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向局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并移交相关资料。
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提前会同局办公室向相关部门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管理信访材料,信访工作文件、信访登记簿、报告、统计、资料等都应妥善保管,不得扩散外传。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举报人的身份。对重大信访材料,按机要件规定办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不得把内部酝酿讨论处理信访的情况向信访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来访来电转办单
编号:
来访来电 时间 | 记录人 | ||
来访来电人及亚博888的联系方式 | 来访来电 方式 | ||
文件标题 | |||
主要信访 事由 | |||
局领导 批示 | |||
拟办意见 | |||
办理结果 | |||
备注 | 疑难问题办理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重要事项办理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一般事项办理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明事项即接即办,各类平台件不超过7个工作日。 信访件中有明确办结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