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欢迎您
当前位置:手机版亚博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手机版亚博

来源: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日期: 2022-12-13

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湿地保护利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湿地保护利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负责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市县湿地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区重要湿地名录及其范围,并申报相关部门审批;组织开展全区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

四、负责组织建立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公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公园)的专业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国际重要湿地的申报工作,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利用的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区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和审批、上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程及相关项目的实施的工作,并对湿地项目工程进行验收。

七、负责临时征占用自治区重要湿地的审核、上报工作。

八、负责全区湿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区湿地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对湿地资源评估、保护、利用的信息交流工作。

十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湿地生态、鸟类、动植物监测和疫病防治工作。

十二、加强对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工作。

    十三、制定沙湖自然保护区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阻止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的砍伐、放牧、狩猎、捕捞、开垦等活动;

    十四、调查沙湖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十五、负责沙湖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并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