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手机版亚博
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湿地保护利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湿地保护利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负责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市县湿地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区重要湿地名录及其范围,并申报相关部门审批;组织开展全区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
四、负责组织建立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公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公园)的专业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国际重要湿地的申报工作,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利用的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区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和审批、上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程及相关项目的实施的工作,并对湿地项目工程进行验收。
七、负责临时征占用自治区重要湿地的审核、上报工作。
八、负责全区湿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区湿地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对湿地资源评估、保护、利用的信息交流工作。
十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湿地生态、鸟类、动植物监测和疫病防治工作。
十二、加强对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工作。
十三、制定沙湖自然保护区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阻止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的砍伐、放牧、狩猎、捕捞、开垦等活动;
十四、调查沙湖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十五、负责沙湖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并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